泗县各界纪念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弘扬社会诚信正能量,讲好打假维权故事。3月15日,泗县在文庙广场南门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县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农业、公安、烟草等22个部门分别以多形式开展第3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日活动。县消保委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曹飞主持纪念仪式。县委常委、副县长朱德华到会讲话。县领导周斌、王猛甫等参会,县市场监管局组织75人组成方阵参加启动仪式。
纪念仪式于上午九时正式启动。在启动仪式上,县消保委有关负责人宣读了市消保委关于表彰佳美实业、中国邮政泗县长沟支局等7家单位的通报。当7家受表彰单位分别上前揭牌,挂上鲜红的绶带,现场响起热烈掌声。随后,县移动公司代表发言。
启动仪式上,朱德华副县长做重要讲话。她首先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广大消费者表达节日的问候,向长期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消费维权一线的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她指出,近年来,泗县通过建立和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集中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整合了社会维权力量和资源,维权效能不断提升,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今年是建国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供给性侧结构改革的深化之年。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和改善民生,绿色、协调、开放、共享、创新发展已经成为时代主旋律,各职能部门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改善消费环境作为消费维权的主要任务抓好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大维权执法力度;三是要强化日常监管,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实现高质量发展。她指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使命光荣,任到重远,希望同志们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
殷殷嘱托后,朱德华一行县领导在曹飞的陪同下,分别来到各职能部门设置的咨询台前看望慰问参加3.15宣传活动的22个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他们在活动现场分别以摆展板、发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现场讲解维权法律法规和辨假识真小常识的形式,向消费者宣传维权知识。县市场监管局将咨询台摆放在现场中央显著位置,并抽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股室的业务骨干分别在现场通过讲解、设置咨询台、发宣传单等形式向消费者广泛宣传市场监管知识。见一位搀着一位四五岁孩子的中年妇女前来咨询,他们拿起宣传手册,蹲到孩子跟前,向他们宣传儿童不宜多吃的九种食品安全知识,当听到辣条等小食品不宜多吃时,这位中年妇女轻声说“他就喜欢吃辣条啥的,大孙子也是,我得回家把这些知识和宣传单带回去,讲给他们听”。见一一位前来咨询金子质量的中年妇女来到咨询台前,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人员详细讲解起有关知识;关心哪些药不能长期服用的老年消费者在咨询台前也了解到了常规用药知识。
盐业咨询台前前来咨询的消费者更是络绎不绝,他们纷纷拿起袋装碘盐向工作人员问起消费注意事项。
与此同时,县农委、公安等22家消保委成员单位分别以展板、实物样品、宣传小册、挂条幅等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县餐饮协会等行业自律机构成员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等还将鸡蛋、粉丝等农产品搬到了宣传现场,展示企业形象和消费维权信心,向社会郑重承诺诚信为本的消费理念。
“以退货或让利方式去解决消费纠纷,以质量说话;若是进的原材料便宜了,产品价格也可以向下调,让利消费者”,餐饮协会会员泗县东郭家食品负责人在接受宿州街拍自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不止是自媒体的关注,官方新闻媒体更是聚焦。《今日泗州报》和县电视台出动精干力量,对纪念活动进行全程报道,他们通过耳闻目睹、采访相关人员的形式,用笔和摄像机全程记录活动过程,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
此前,泗县于3月12日组织召开3.15集中宣传活动协调会,对宣传等系列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县市场监管局各基层所分别在3.15当日或3.15之前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咨询日等纪念宣传活动,大庄等基层所还走进校园,宣传市场监管法规知识和打假维权常识,刘圩所3月12日联合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小品、三句半、说唱等形式向农村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理念。县市场监管局还开展了“保健”市场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两节打假系列活动等多项检查活动,并于3月初联合教体局等部门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事无巨细,精心谋划。为了做好这次宣传工作,做好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热线值守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还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制定方案,采取全局抽调专人值守、专人处诉、24小时电话畅通无漏接、所有投诉不过夜的强有力措施开展好3月15日夜间值班工作。今晚,将实施启动。
下一步,该县将继续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组织多部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食品药品安全春风行动”集中整治、消费维权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放心消费进乡村活动等系列消费维权活动,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集中执法活动,弘扬诚信正能量,让消费更放心。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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