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质量提升  传递质量信任 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共筑质量诚信 引导质量消费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4-03-11   来源:江西省政府新闻办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均由 省政府网文颖 摄)

江西有声新闻发布厅第1087期: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季建芳发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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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举行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季建芳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处长倪腾,省药监局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主任喻何云,省消保委秘书处党支部书记胡国华出席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

徐承: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季建芳女士,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处长倪腾先生,省药品监管局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主任喻何云先生,省消保委秘书处党支部书记胡国华先生,请他们介绍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季建芳女士作介绍。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季建芳

季建芳:

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活动主办单位,对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新闻媒体、各相关单位长期以来对江西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和消保委(消协)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用心服务消费者,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创优消费环境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是聚焦公益活动,提振消费信心。联合全省各级消保委(消协)组织共同开展“提振消费信心 我们在行动”大型社会公益活动。牵头开展活动60余场,联合及支持开展展销会、节庆促销活动12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3万余份,惠及消费者群体约1600万人,带动全省消费约32.53亿元。省消保委启动“礼遇江西 赣出精彩”首届江西特色伴手礼评测活动,通过公开征集各地推荐了212件产品参与评测。新余、上饶、鹰潭等地围绕“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放心创建示范,持续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是畅通平台建设,化解消费纠纷。打通了12315平台和12345平台数据,实现了互通共享,提升了热线接通率和工作效率。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托12315平台,共登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871363件。创造性地深化省内投诉和解绿色通道建设,倡导经营者直接受理、化解消费纠纷,全省共创建投诉和解单位4022家。同时,全省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从442家发展至757家,较上年增加315家,直接解决消费纠纷1.8万件。赣州、萍乡等地通过机制优化、技能提升进一步做好热线服务,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是围绕重点领域,开展社会监督。围绕消费习惯、满意度评价、消费争议与解决等开展汽车保养维修服务消费调查,发布汽车维修保养“六项注意”消费提示。开展反对餐饮浪费、反对过度包装和生鲜灯使用状况等专项消费体察活动。吉安、宜春、抚州等地聚焦预付式消费、养老诈骗开展专项监督,提示消费者规避风险,警示经营者消除不良行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管力度。

是推动社会共治,优化消费环境。省消保委各成员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凝心聚力构建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全省法院依法审理消费纠纷案件1.3万件,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省检察部门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23件,其中提起惩罚性赔偿案件25件,索赔赔偿金1258万余元。全省公安机关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218起,总涉案金额超20亿元。全省司法机关持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6000余场次,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治宣传。全省教育系统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建设,全省建有食堂的14529所学校全部接入平台。省住建厅全力推进保交楼工作,全省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交付率达91%。省交通厅依托赣服通“交通专区”为消费者提供便捷服务。省农业农村厅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省文旅厅开展文旅市场“风暴”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文旅市场秩序。省卫生健康委探索接诉即办、联席会议、信用评价消费维权“三项机制”,切实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率。省市场监管局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3718家、示范街区89个,维权服务站323个,推动创建活动全覆盖。全省消保委(消协)组织和省消保委各成员单位的维权成果还有很多,因为时间关系,就不一一介绍,我们已将各单位维权成果的文字材料编制成册,大家会后可以再详细了解。

是强化宣传引领,营造良好氛围。举办“创优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主题宣传活动,6个地标建筑、1150万单快递面单、107家商户电子显示屏、81个南昌地铁站、4个APP同步宣传,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制作了住宅验收标准等消费教育宣传片,认定了24家消费教育基地,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络等媒介的传播力、影响力及线下消费教育基地的体验性、互动性广泛开展宣传。南昌、九江、景德镇等地多维度、多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倡导绿色消费理念,针对“一老一少”群体加强消费引导,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下,我们迎来了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已确定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我们将按照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的部署,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开展一系列活动,营造更加安全、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全面启动年主题宣传月活动。动员各成员单位、投诉和解联络单位、消费教育基地、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从3月上旬开始,在各自单位、地铁站、商超卖场、地标建筑、本地生活服务类APP开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公益宣传。并在3月13日启动“激发消费活力 乐享美好生活”宣传服务活动。同时,开展全省巡回消费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年主题影响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二是充分发挥特色伴手礼促消费作用。应用好首届江西特色伴手礼评测活动结果,做好36件江西特色伴手礼的宣传推介,持续提升江西特色产品的公众知晓率和品牌影响力,推动更优供给满足消费需求,不断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

三是联动开展“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以“诚信好、质量好、性价比好、购物体验好、售后服务好、投诉处理好”为特色,倡导经营者推出高于平时、让消费者有明显获得感的放心暖心举措,积极营造放心暖心消费环境。

四是围绕侵权行为开展社会监督。围绕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不公平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从行政监管、媒体监督、社会共治等角度开展研究。以揭露批判、消费辟谣、点评提示等方式警示经营者消除不良行为,为破解消费领域乱象、“激发消费活力”提出高质量的监管建议和解决方案。

五是组织开展消费调查体察。重点关注消费薄弱环节以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围绕“霸王条款”、住宅物业服务、预付式消费、平台交易行为等开展消费调查体察。同时,充分发挥省消保委专家委员会和消费维权志愿者作用,综合运用调查研究成果,敦促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使相应行业及领域规范健康发展。

六是创新方式激发赣鄱消费活力。推动消保委(消协)组织投诉与咨询系统优化升级,提升投诉处理网络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从老年用品、儿童用品中选题开展比较试验。综合运用投诉信息公示、体察、约谈、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手段,不断提高消费纠纷解决率和消费者满意度。

七是完善江西消费维权共治格局。继续推进消费教育基地认定工作,持续发展投诉和解联络单位。进一步加强与省消保委成员单位之间协作,积极参与立法立标,代表消费者建言发声。努力建设消费维权“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开创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

总之,我们将不断优化江西消费环境,持续激发赣鄱消费活力,为推进江西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同时,我们也真诚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宣传报道,共同营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徐承:

谢谢季局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举手,并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好,开始。

中国市场监管报提问

中国市场监管报:

我们了解到,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请问江西省消保委今年将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哪些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季建芳

季建芳: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

首先,我简单介绍一下今年年主题的内涵:一是提升消协组织维权能力,帮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

二是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助消费者增强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

三是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

为此,省消保委今年将围绕年主题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凝聚社会力量,加强协同共治。发挥消协社会共治平台作用,汇聚各方面消费维权力量,促进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企业主体等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今年3·15期间,省消保委将联合相关企业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同时在南昌地铁、户外电子屏等线下公共场所投放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广告,通过各类大众传播媒介,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和消费侵权行为监督曝光力度,凝聚社会共识。

二是加强理论研究,推动制度完善。围绕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暴露出的消费维权新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和分析研判,形成维权观点,积极建言献策,辅助政府决策,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其中包括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价格听证、民生服务等方面代表消费者积极发声。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提升维权效能。比如:面对消费领域问题点多面广的现实状况,聚焦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消费维权问题,从典型案例入手,综合运用点评约谈、调查调解、警示批评、支持诉讼、公益诉讼等维权方式,揭露、批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不诚信经营的违法行为。紧盯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消费监督,深挖问题根源,标本兼治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四是强化消费教育,加强消费引导。围绕消费维权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系统化消费教育引导,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帮助消费者掌握消费维权知识,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提升科学维权能力。开展比较试验,帮助消费者全面准确掌握产品信息,做到科学理性消费,督促生产者、经营者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更高需求。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江西卫视提问

江西卫视:

据了解,江西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江西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评选活动,请问,今年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在放心消费创建方面准备开展哪些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处长倪腾

倪腾:

放心消费创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2023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江西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共评选出93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下一步,我们计划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突出创建重点。围绕申报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持续开展2024年度江西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选,采取宣传引导、行政指导、典型带动等措施,打造一大批放心市场、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放心景区等,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品质,增强消费者获得感。

二是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纪念活动及3·15系列活动,筹划部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贯彻,组织重点行业开展合规承诺,营造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是坚持示范引领。向社会公示2023年度江西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引领经营者积极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召开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现场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优秀案例评选,总结各地创建工作中效果好、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做法,在全省进行推广。

四是夯实维权网络。实施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动态管理,提升退货承诺兑现率。扩大基层消费维权服务站覆盖面和影响力,运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提高 ODR 企业覆盖率和活跃度,提升解决消费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新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大家。

澎湃新闻提问

澎湃新闻:

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和消费者身心健康息息相关,请问江西省药品监管局过去一年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回复群众咨询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省药品监管局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主任喻何云

喻何云:

药品监管部门始终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回复群众的咨询作为“惠民生、提能力、强监管、守安全”的重要举措。

我们拓宽群众的投诉举报途径。消费者可以从多方面,多渠道、更便捷的向监管部门进行咨询和投诉举报,目前消费者可以通过12345、12315投诉热线电话,全国12315平台、江西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省药监局官网局长信箱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和咨询。

我们加强对投诉举报的办理力度。2023年,全省药品监管部门共办理“两品一械”投诉举报2400件,其中立案查办225件,责令整改838件,核查不实704件,经营异常286件,其他处理347件。接收群众电话、来信、来访咨询约3000余次。对每一个投诉举报、咨询都及时办理、及时回复,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

我们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药品投诉举报风险会商工作。2023年,我们健全完善全省药品投诉举报风险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共组织开展了全省药品投诉举报风险会商会议,审议各地、各部门有关投诉举报件的办理进展情况,分析举报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对群众反应较为集中的热点问题、我们开展了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化解了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最大限度维护了群众的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这个问题我回答到这里,谢谢。

新法治报提问

新法治报:

请问2023年,江西省消费投诉举报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在哪些方面?

省消保委秘书处党支部书记胡国华

胡国华:

2023年度,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托全国12315平台,共登记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871363件,其中咨询412549件、投诉315293件、举报143521件。全年诉求已办结862016件,诉求办结率达98.93%,涉及消费争议金额为41419.1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

从消费者投诉的情况来看,商品类投诉中普通食品类投诉继续位居商品投诉量首位,家居用品类,服装、鞋帽类投诉分别位居第二、三位;服务类投诉中消费者关注餐饮、住宿服务类较多,餐饮、住宿服务类仍位居服务类投诉首位,销售服务类投诉量连续两年位居第二,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位居第三。

从举报线索所涉及问题的来看,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广告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涉及广告违法行为举报占比仍居首位。

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组织将继续坚持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12315平台提供全天24小时服务,认真对待消费者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受理、办理消费者诉求,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办法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全省消费维权工作迈上更高层次、更高水平。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徐承:

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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