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质量提升  传递质量信任 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共筑质量诚信 引导质量消费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年广西柳州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抢先看

时间:2024-03-11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4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30周年,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丰富多元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出系列消费维权暖心举措,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开展系列年主题宣传活动

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以“走近3·15,放心消费市场监管在行动”为主题,积极动员行业协会、企业、市场、社区等参与宣传;编印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资料,制作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宣传片;开展线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传授消费知识,展示消费维权成果。

2.举办柳州电商文化节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紧抓新媒体直播电商发展战略机遇,联合市商务局举办第二届柳州电商文化节暨2024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发动全市电商积极参与,主动承诺诚信经营,让放心消费走进直播间,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

3.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

坚持提前谋划、提早行动,研究安排“3·15”活动各项工作任务,部署推进下一步重点工作,并就如何提高宣传活动成效,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建言献策。

4.举办消费维权工作新闻发布会

通报2023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和工作亮点、典型案例等,积极回应媒体、消费者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5.组织重点行业行政指导活动

根据2023年消费投诉热点难点,针对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重要民生行业,以及商品质量、服务质量被屡次投诉、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通过集中或函询等形式,指导企业经营者、场地出租方和市场开办方,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做到合法诚信经营。

6.曝光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

聚焦食品、家居、快递、美容等消费领域,评选出2023年柳州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案例曝光,进一步震慑不法经营行为,净化经营环境。

7.评选一批示范典型及维权先进

在“3·15”活动期间评选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进一步巩固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费维权先进集体”、“龙城消费维权先锋”选树活动,并向社会公布,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弘扬正气,激发广大经营者奋发向上,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发展格局。

8.培育一批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单位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活动,号召引导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行动,主动承诺,认真践诺。培育一批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进一步拓宽线下无理由退货覆盖面。

9.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针对集贸市场、大型商超等电子计价秤使用场所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计量违法行为。严查质量不合格、标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假冒商标等侵害农民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社会关注度高、抽检发现问题多、群众消费量大等化妆品品种的检查力度,确保公众消费用妆安全。聚焦重点区域,加大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产品专利商标知识产权假冒侵权行为打击力度。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行动,加大燃气器具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重点监督检查。

10.召开消委会律师团工作总结会

通报2023年律师团开展咨询答疑、律师接待日、律师服务千乡万村公益行动等工作情况,围绕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有效化解消费纠纷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并安排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律师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11.设立一批消费维权服务站

紧盯民生领域,在农贸市场、超市等消费集中的经营场所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拓宽覆盖面,让更多的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现场,有效提升维权效率。

12.建立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将加强消费教育与贯彻《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相结合,联合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建立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不定期开展消费教育讲堂、模拟法庭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

13.开展放心消费主题宣讲活动

持续发挥“小个专”党建引领作用,联合开展放心消费主题宣讲活动,鼓励“小个专”党组织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围绕“五彩小个专·诚信优质之蓝”党建品牌,广泛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一个党员一面旗帜”、党员示范岗等活动。

14.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培训活动

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和创新管理标准培训,推进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持续打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消费环境。

15.开展消费体验活动

充分发挥消费教育基地作用,组织消费者代表到消费教育基地开展消费体验活动,普及消费知识,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意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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