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多元化解纠纷护权益 共促消费公平
2021年以来,陕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规范市场秩序,挖掘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消费环境优化升级。
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向消费者传授辨别真假酒的方法
强化协同共治,提升维权合力
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组织召开消保委与省检察机关协作开展消费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做好食品、药品等领域消费公益诉讼工作,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在西安财经大学举办防范金融风险、守好钱袋子金融消费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消费教育引导,防范校园网贷等金融消费风险。省消保委秘书处和各地消协组织畅通投诉电话,线上线下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微信公众号“陕西省消保委”在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微信公众号榜单排名中连续5个月位列前十。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组织制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年度要点,为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放心消费创建把好方向。发布《陕西省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全面提示经营者需关注的重点竞争合规风险,推动经营者和消费者深化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的理解和认识,引导各类经营者规范经营、公平竞争,助力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贯彻落实民法典精神的会议纪要》,积极扩宽和加强办理包括涉及消费者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生物安全、质量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省邮政管理局出台《陕西省邮政快递业优化消费者申诉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解决申诉群众反映的寄递服务质量问题,发挥“稳压器”作用,促进行业发展行稳致远。陕西证监局联合法院等部门签订《陕西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合作协议》,利用“示范判决”机制,推动平行案件“纠纷调解”工作,高效解决索赔诉讼。
金融机构为老年顾客提供优质服务
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市场监管
省市场监管局深化转供电环节加价治理,退还多收电价款3.06亿元,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处置涉嫌违法广告7487条次,查办各类案件2.53万件。省公安厅以“昆仑2021”专项行动为抓手,构建“侦查、调度、防控、练兵”四位一体智能侦查体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完善“陕西旅游住宿业协会”工作机制,将旅游民宿企业纳入行业协会成员,对我省在线旅游企业及平台发布的旅游产品信息进行经常性监测,及时下架涉嫌“不合理低价”等相关问题产品。省供销合作总社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等6个部门,出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配合农资打假,深入开展“诚信供销”活动,净化农资市场。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街宣传活动
积极探索创新,丰富市场服务
省农业农村厅强化标准引领,从“3+X”特色产业需要出发,年度制修订及立项发布省级地方标准141项。指导柞水木耳等省级标准实化简化成“明白纸”。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在徐兰高速西宝段推出“计次票”业务,并在票价基础上实行9.5折优惠。研发上线“西铁行”APP,开展专区停车、接送站、商务候车等10项服务,切实为旅客提供优质贴心服务。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探索推出“为首次乘机旅客送温暖保畅通”活动,将活动开展与“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乡村振兴工作、民族团结工作、民航业与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等深入结合,实现了互促共赢。陕西银保监局坚持“以人为本”,提升辖区适老化金融服务水平。出台《陕西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服务标准》,明确网点设施、厅堂服务、上门服务、线上服务、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消费者权益保护等6个方面32项服务内容,指导加快适老化改造进程。
西藏航空公司为首次乘机旅客送温暖保通畅
我省将持续在改善消费环境上下功夫,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让全省消费环境更安全、更放心。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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