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足消保求创新 贴近民生助发展
图:首届“长三角特色伴手礼”巡礼活动启动现场。
2023年以来,江苏省消保委系统依法履职,勇挑重担,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助力江苏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成效。在中消协近日发布的2023年全国百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无锡市以93.08的得分,位居榜首,前十名中江苏省有无锡、苏州、南京3个城市,数量占比位列全国第一。
多措并举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当前,消费升级和转型趋势明显,消费新场景、新业态不断涌现,如何持续发力、提升消费满意度,成为江苏省消保委不断思考与讨论的议题。2023年9月,江苏省消保委在无锡市召开“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提升行动”城际研讨会,会上,江苏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惜春表示:“我们将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延伸拓展满意度测评工作成效。”
消费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民生。为了挖掘消费潜能,擦亮“江苏精品”名片,江苏省消保委于2023年10月在南京老门东举办第三届江苏特色伴手礼评测活动,精选出60款优质产品。“自2020年起,江苏特色伴手礼评测活动已成功举办三届。”江苏省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2023年的活动创新了形式,通过为企业搭台,吸引游客、市民购买展销产品,进一步畅通经济循环,扩大江苏特色伴手礼的影响力。”
作为长三角消保委联盟的一员,江苏省消保委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与其他省市消费者组织互鉴互学、协同配合,打好区域“组合拳”,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3年3月,首届“长三角特色伴手礼”巡礼活动在无锡梅里古镇启动,沪苏浙皖四地30多个城市超350家企业代表齐聚一堂,带动企业整体销售额提升了10%。
在线下无理由退货方面,江苏拥有众多首创。2023年,江苏省消保委牵头制定并发布全国首个线下无理由退货省级地方标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安心。此外,积极凝聚各方力量,联合省公检法司及省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3·15”期间签订并发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消费环境为助力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协同机制》;联合省家电行业协会于2023年10月底推出“家电服务维修宝”2.0版本,打通家电服务堵点,构建消费维权共建共治新格局。
追本溯源直击消费维权难点
2023年,江苏全省消保委系统共受理消费维权投诉23.97万件,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41.9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亿元。得益于先行和解机制的出台和实施,江苏消费维权投诉量与往年相比明显下降,和解激励机制成效凸显。
江苏是消费大省,消费领域新问题、新现象往往较为突出。2023年以来,江苏省消保委聚焦“走在前、作示范”的使命,发挥职责优势,多视角深化社会监督,相继发布了医疗美容、考公考研培训机构合同格式条款点评,以及智能电视、研学旅行等10项调查报告和电动自行车头盔、儿童“真煮”厨具、美白祛斑产品等7项比较试验报告;累计约谈企业96家,其中11家考公考研教育培训机构被约谈后积极整改。儿童“真煮”厨具、美白祛斑等比较试验被央视《每周质量报告》专题播出;电动自行车头盔比较试验登上央视“3·15”晚会;智能电视消费调查“智能电视存在四方面问题影响消费者权益”被中共中央办公厅采用,央视新闻频道《共同关注》栏目也对该工作进行采访报道。
近年来,预制菜行业发展火爆,江苏省消保委持续关注预制菜领域消费难点,于2022年起草了全国首部《预制菜点质量评价规范》团体标准;2023年9月,再次就预制菜开展调查,引发广泛关注,CCTV-13《新闻1+1》栏目还与江苏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居上连线,有力地促进了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医美作为发展中的新兴行业,深受关注。2023年,江苏省消保委提起全国首例医美领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假冒热玛吉案,通过公、检、法多部门协同联动,最终达成被告赔礼道歉并给付24万元惩罚性赔偿金的调解结果。据统计,目前,江苏省已有10个消保委组织设立赔偿金相关账户,共计收到1500余万元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
拓宽渠道提高消费教育声量
2023年“3·15”期间,江苏省消保委创新宣传方式,把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融入城市背景、居民生活,立体式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全省消保委组织共投放45654条线下公益广告和1709条线上海报、视频,累计发送“3·15”消费维权公益短信1.12亿条。值得一提的是,江苏省消保委还集中投放朋友圈公益广告,推广曝光达68万次;借助外卖、快递等方式,在2000个骑手外卖箱上投放宣传海报,并对流经江苏的1866万份包裹印刷公益提醒。
当记者走进江苏省消保委,走廊两侧内容丰富的宣传栏,像电影闪回一样展示着江苏消费维权发展历程。“这个宣传栏不仅仅是工作成果的展示,我们也希望来这里寻求帮助的消费者能够了解更多的消费维权知识和方法。”江苏省消保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江苏省消保委不断拓展消费维权触角,探索建立线上线下消费教育基地。联合百度APP建成网络消费教育基地,分类整理消费教育资源并做到常态化更新;在宜兴紫砂博物馆、宝庆银楼建立消费教育示范基地。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既要创新,又要贴近民生需求。”陆惜春表示,2023年以来,江苏省消保委重点打造“苏消有话讲”名片,每一期都紧跟消费热点事件如共享按摩椅安全隐患、外卖包装收费、飞机票退改签等进行专业点评。目前,推出公众号专栏115期、短视频19期,被媒体广泛报道;发布燃气灶、防晒服等消费提示和投诉舆情分析,及时向消费者传递优质资讯。
夯实根基党建引领筑牢堡垒
江苏省消保委将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处室例会等,运用“学习强国”APP、“江苏先锋”公众号等载体平台,不断深化主题教育学习。
同时,江苏省消保委大兴调查研究,致力于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走进同程旅游、南京新百等企业开展体验式调研,了解企业的消费维权举措和面临的难题,共商合作解决之策。
2023年2月,江苏省消保委第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南京召开。会上,省消保委联合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全省消保委组织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此外,江苏省消保委还举办全省秘书长培训会,推进行风建设,全方位提高履职能力水平。
谈及工作安排和计划,陆惜春表示,2024年,江苏省消保委将立足“服务主战场、勇于挑大梁”的目标定位,强化全省消保委组织“一盘棋”意识,持续加强维权渠道建设,不断健全诉讼维权机制,围绕“老少新”领域开展消费体察、调查,奋力推进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再创佳绩,在助力高质量发展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实践中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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