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发力 促进汽车消费
作为全球最大的新车市场,我国车市已连续13年稳居市场销量冠军宝座。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今年国内车市销量有望达到2750万辆,在去年正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着5%以上增速的高位运行。
随着汽车消费观念的日趋成熟,消费者对车辆经济性、安全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也促使汽车市场要不断关切消费市场需求,提升汽车产品质量检测标准,严格对市场的质量监管,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践行“绿色低碳”之路
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3.02亿辆。随着我国汽车私人消费市场规模持续走高,降低车辆整体燃油消耗量、提升燃油经济性,被业内视为汽车消费市场的重要目标。
此前,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明确了我国汽车节能标准的整体目标,要求2020年乘用车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5L/100km。
此后,为进一步坚持清洁化发展路线,平衡汽车消费市场供需关系的“双积分”出台。受这一政策影响,今年车企不仅要满足平均油耗标准,还要满足政策规定的新能源车积分比例要求。对车企而言,若汽车企业要完成“双积分”考核要求,车企必须增加新能源车产能,才可以满足新能源车积分比例的要求。
去年7月1日,工信部组织制定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578—2021)正式实施。标准最大的亮点就是,采用全球统一轻型车辆测试循环进行测定,非常接近实际数值。据悉,车辆测试循环模拟了城市(低速)、城郊(中速)、乡村(高速)和高速公路(超高速)4种不同工况,更贴近消费者日常使用的情况。该标准实施后,对推动汽车产品节能减排、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1月,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委联合制定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大力推广新能源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推动落实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强充换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还提出推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近年来,国内二手车市场交易规模不断增长。2021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为1758.5万辆,同比增长22.6%。但与汽车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二手车交易量还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整体市场有很大发展空间。在二手车市场中,限迁一直是导致二手车市场流通活力有限的堵点问题。《方案》再次提出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被业内视为有望彻底打破国内二手车限迁的重要一击。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预测,随着限迁政策逐渐松绑,二手车消费潜力将进一步被释放。
严格市场管理体系
随着智能汽车市场渗透率快速增长,车辆的智能网联化功能已成为影响人们购车的重要因素。
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里程已达500万公里。为顺应智能化发展趋势,汽车企业在车辆智能化技术研发力度不断加大。
随着5G技术商用化的普及,车辆凭借自动驾驶技术的介入有了以较快车速自主行驶的能力。与此同时,车联网进入5G时代,人们对影响车辆安全问题的数据传输保持高度关注。
为了满足日渐增长的汽车智能化发展需要,有关部门明显加强了对汽车网联化领域的管理。
去年6月,工信部就曾发布《2021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突出以新能源车为载体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发展,对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和零部件标准化工作提出了与各方协同的新要求。据悉,政策提出适应新技术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整车信息安全、软件升级、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和制定工作;强化基础性标准支撑,完成智能网联汽车术语定义推荐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启动并持续推进信息安全工程、操作系统等基础类标准制定工作。
去年12月,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以下简称《指南》),提出到2023年,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持续完善。
《指南》显示,“5G+工业互联网”标准实际包含多种应用层面信息,包括应用端、网络管理、适配增强技术等标准。以适配增强技术标准为例,主要规范5G技术面向工业互联网需求等增强型技术要求,包括高精度时间同步、高精度定位、与其他网络协议对接等标准。
汽车企业为了突出品牌旗下新车智能化水平,在介绍新车亮点功能时,均将自动驾驶作为产品的主要营销点。记者注意到,多家车企在介绍产品自动驾驶级别时,使用容易让人混淆的“L2+级”。不过,业内关于自动驾驶级别划分中,并无关于“L2+级”的描述。
2021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GB/T40429-2021),该标准已于今年3月1日实施。
据悉,该标准综合考量动态驾驶任务、最小风险策略和设计运行范围等多个维度,将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划分为0—5级,并提示相应级别下汽车用户应承担的驾驶任务,更加系统和全面地对分级进行描述,有利于增进消费者对自动驾驶技术的理解,改善消费者的滥用、误用现象,提升驾驶安全性。
业内认为,对于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和大规模应用落地而言,国家标准的出台是关键的前置条件,明确的分级标准将有助于促进各类自动驾驶汽车的量产与落地进程。随着汽车市场相关标准日趋完善,可显著强化对主机厂的引导作用,有效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改善汽车消费环境。
政策多角度发力
一直以来,为了稳定汽车消费,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对车市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基于汽车市场加速推进电动化发展,在购车补贴优惠和免征购置税双重利好下,新能源车市场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名誉理事长付于武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人关注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是因为可以购车享受一定幅度的优惠,实际上,正是由于购车补贴政策采用的“退坡”方式,对汽车生产企业的品质化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促使新能源车在续航能力、整车品质等核心能力等方面有所提升。
记者注意到,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无补贴。换句话说,只有续航里程达300公里以上的车型才能享受购车补贴。而补贴门槛的提升,不仅符合业内对新能源车发展的期待,也能倒逼汽车企业提高新能源车产品的综合实力。
付于武表示,补贴退坡是优化新能源车市场良性竞争的一种政策引导,汽车企业若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享受补贴政策扶持,不仅要生产新能源车,还要尽可能满足消费市场需求。前几年,有人认为新能源车市场竞争不激烈,而如今处于“蓝海”的新能源车市场,同样脱离不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生存法则。
去年1月,商务部、财政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释放汽车消费潜力,鼓励有关城市优化限购措施,增加号牌指标投放。
《通知》提出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的居民,给予补贴。
其中,新能源车下乡活动备受消费市场关注。近两年,新能源车下乡用实际成果表明,其是打开新能源车下沉市场的一把“钥匙”。中汽协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新能源车下乡销售106.8万辆,同比增长169.2%,高于新能源车市场整体增速约10%。在这一政策作用下,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推广适合农村居民出行需要、质优价廉的新能源车,推动新能源车快速向农村市场下沉。
记者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获悉,从目前申报车企和车型的参与度来看,今年参与新能源车下乡的车企数量和车型都会有明显增长,其中不乏多家主打智能网联化技术的新造车品牌入围参与名单。
数说成绩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国内传统燃油车销量1813.4万台,同比下滑3.1%。反观新能源车市场,其销量各月销量均创新高,同比增长1.6倍,市场渗透率猛增到13.9%。其中,自主品牌在新能源市场大放异彩,占据70%以上市场份额,有望通过新能源车重塑汽车市场竞争格局。
当前,新能源车市场由一二线城市逐渐向三四五线城市下沉,预期三四五线城市新能源车销量有望继续提升。
数据显示,随着新能源车市场不断释放利好信息,促使汽车企业加速向市场投放新车。2021年,新能源乘用车上市子车系97个,对应车型396个,创近5年新高。其中,自主厂商车型投放数量293个,是合资厂商的3倍。按细分市场划分,新能源产品投放资源主要向微小型、紧凑型细分市场倾斜,2021年投放数量达271款,数量占比将近70%。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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