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赋能电商下沉 促进城乡消费均衡
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其中,补齐农村、乡镇和县域地区消费环境的建设短板,使当地居民有均等的机会和平等的身份参与消费活动,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是重要内容之一。
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以及农村互联网、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等是乡村市场活力倍增的基础因素,而电商平台在“下沉”过程中深耕细作,促进农村数字经济新业态形成,助力消费公平实现,则是乡村市场活力持续提升的源泉。目前,城乡市场在消费基础设施、消费能力、消费福利等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也给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新的考题,“共促消费公平”在路上。
城乡消费差距逐渐缩小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教授、研究员魏翔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从2015年开始,我国城乡消费差距便开始逐渐缩小,但是城镇的消费结构和消费能力依然高于农村。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市场流通专家、中国食品(农产品)安全电商研究院院长洪涛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分析指出,近年来,虽然城乡融合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城乡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收入差距、消费额差距、消费支出差距和恩格尔系数差距四个方面。
“从绝对值来说,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高于农村居民,但是近五六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城镇居民,这样就有利于城乡居民在消费力方面的差距不断缩小。”魏翔表示。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名义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名义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307元,名义增长12.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916元,名义增长16.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3%。
天天特卖业务负责人船涨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城乡市场上的消费者及其消费行为也表现出了不同的特点。“城镇市场的生活更具刚需特点,柴米油盐构成了人们消费的日常,互联网给消费者带来了更丰富的选择和更便捷的渠道。但是乡村消费者由于近场消费的生活习惯,对线上渠道的消费还具有一定的谨慎性,人们对购物环节的便捷性、货品品质的信任度、对价格的感知度、物流时效、退货退款保障等消费体验方面还存有疑虑,处于逐步尝试的开放期。”船涨认为,一旦信任建立,未来乡村消费在互联网上的活跃度会有广阔的提升空间,甚至有超越近场消费的可能性。
电商下沉带来发展空间
“在城乡消费力和消费结构差距缩小方面,电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魏翔认为,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显著减小了城乡在交易成本方面的差距,这既包括物流成本,也包括在询价、砍价方面的菜单成本;其次,由于电商在信息化方面的优势,大幅降低了城乡在消费信息方面的差距,这显著提高了农村消费和城市消费的公平性;第三,电商下沉有效提高了农村消费群体的收入水平。而城乡之间的消费差距,主要原因是二者在可支配收入上的差距,所以说,电商下沉,现在和未来都能够显著减少城乡消费差距。
“现在有个比较流行的说法是‘手机是农民的新家具,直播是农民的新农活,数字是农民的新农资’。”洪涛表示,电商能够帮助农民把乡村特色产品、特色服务、特色文化,以及青山绿水好空气,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销售出去,从而给农民带来相应的利益。同时,也给农村、农业、农人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和道路。
近年来,各大电商平台下沉成绩斐然。如在2021年双11期间,京东和江苏省宿迁市政府联合打造的“宿有千香·霸王蟹”品牌产品销量同比增长600倍;京东与贵州省共建的修文猕猴桃产业带出产的猕猴桃销量同比增长10倍。伴随着2022年央视春晚主持人的口播,宿迁霸王蟹、修文猕猴桃瞬间成为爆款新农货。根据淘宝特价版数据,过去一年,在下沉市场,筋膜枪销量同比增长为惊人的4980%,是全平台最大的爆款单品。而在淘宝特价版平台上,筋膜枪消费最多地方是陕西省铜川市。
船涨表示,电商平台在下沉过程中,逐渐具有了更贴近城乡消费者消费习惯的能力和更靠谱的选品能力,并推出更亲民的消费福利措施,从而能够提供真正匹配城乡消费需求的商品,削弱了销售过程的溢价环节。通过常态化的优质供给和福利措施,帮助城乡消费者更省心地进行消费决策,建立起精准的人货匹配场,让城乡消费者都能在互联网上实现各品类消费的心愿自由。“这其实就是城乡消费公平的建设过程。”船涨说。
城乡消费公平还需加力
“城乡差距的存在必然导致相应的消费不公平的存在。”洪涛认为,使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是一个长期的工程,这其中数字农产品至关重要。“通过数字化赋能,精准预测消费者的需求,引导农民以消费和市场为中心来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洪涛表示,还可以采用数字化工具实现农业的可视化种植,建立农产品的追溯系统,让消费者更加放心地消费农产品。
“要想进一步促进城乡消费公平,有两个基础性的问题是绕不过去的。”魏翔指出,首先是要切实增加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其次是要把农村居民的消费潜力释放出来,解决他们消费的后顾之忧,加大力量解决城乡之间公共服务的均等性问题。“把医疗和教育的普及推进农村,甚至实现城乡在医疗和教育上的公共服务均等化。”魏翔说。
船涨则表示,作为电商平台,应该尽量做到供需精准匹配,减少消费者的决策成本,让他们能够更轻松地买到高性价比好货。
数说成绩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城乡市场均持续复苏,但是在疫情影响下,乡村市场比城镇表现出更强的韧性和活力。
2020年8月以前,城镇和乡村市场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幅皆为负值,但乡村市场降幅大多小于城镇;2020年8月后,城乡消费品零售额均实现正增长,此后至2021年12月,除2021年1—2月份,“就地过年”倡议把年货消费留在了当地,当期,城镇市场消费品零售额增幅大大高于乡村市场,其他月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幅均高于城镇。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7.9%的网民认可互联网能通过“电商帮助脱贫地区群众扩大农产品销售”。
《2021年中国家电市场报告》也显示,2021年,我国下沉市场家电市场规模达到2775亿元,占比为31.5%,同比增长8.9%,增幅远高于整体市场。下沉市场消费潜力持续释放有力支撑了2021年家电市场复苏,成为最重要增长极。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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