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谋发展 燕赵大地有作为
为了让燕赵大地7000余万名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在上一个“3·15”年度,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紧紧围绕消费者投诉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影响消费环境的痛点、制约经济发展的堵点、消费维权工作的难点,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凝心聚力、恪尽职守,各项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
笃实求效攻难点 监督维权更到位
社会监督是消保委的重要职责。过去一年来,河北省消保委紧贴民生关切,聚焦消费热点问题,靶向监督,精准施治,提升消费监督效能,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2年3月14日,河北省消保委公布全省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报告,调查涉及全省11个设区市的110个住宅小区。该调查报告对当前物业服务中存在的影响物业消费综合满意度的6方面问题进行了梳理,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完善法律标准建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提升广大消费者对于物业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从2021年10月开始,河北省消保委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了公共场所停车服务调查活动,共有18423人参与并形成有效问卷。2021年11月,河北省消保委发布公共场所停车服务情况调查报告。调查显示,有65%的消费者表示停车场存在如“仅提供场地使用,不负责车辆及物品的管理”等霸王条款。调查报告向社会发布后,50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持续报道和转载。
2021年,河北省消保委围绕《反食品浪费法》及河北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施行后,省内餐饮企业能否主动提示或提醒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能否提供小份餐等问题开展调查,回收有效问卷21464份。2021年11月下旬,河北省消保委发布“反对餐饮浪费,你我一起行动”网上调查活动结果,营造了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氛围。
一系列及时广泛的调查活动,精准锁定了消费生活中的热点和焦点,为消保委下一步实施靶向监督打下了坚实基础。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河北省消保委分别采取专家评议、发函约谈、公开发布、提醒警示、与相关部门沟通建议等方式,督促行业企业自觉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同构建良好消费环境。
一手抓社会监督,一手抓投诉调处。过去一年来,河北省消保委综合运用调解、劝谕、点评、曝光等多种手段,千方百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调解率、满意率两个100%。河北省消保委还陆续组织开展了业务骨干集中培训和集体诉讼、公益诉讼、疑难案件专题研讨等活动,引导全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研讨投诉调解技巧、强化信息数据分析等工作,不断强化全系统队伍建设、提升投诉调解能力。
向善向美求创新 消费教育多亮点
河北省消保委致力于消费者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紧盯消费热点,深入拓展消费教育形式和范围,充分利用检验机构的专业技术优势,加强对新商品和服务的调查研究。先后开展了护眼灯、羽绒服、儿童读物等比较试验,发布了热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传递翔实的商品信息,及时开展消费科普教育,帮助不同层面的消费者掌握科学合理的消费知识。
今年3月1日,一项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40070—2021)正式施行。在该标准施行前的过渡期内,针对市场上相关产品质量状况、相关企业执行新标准的准备落实情况,河北省消保委适时启动读写作业台灯产品比较试验。结合比较试验结果,河北省消保委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倡议相关企业按照新标准生产产品。今年新标准正式施行后,消保委还将持续通过比较试验、社会调查等措施,加强社会监督。
除读写作业台灯外,过去一年来,河北省消保委还相继开展了儿童青少年读物、羽绒被、小区直饮水、宠物粮等多项比较试验,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比较试验结果和消费提示,引起了行业与社会普遍关注。
河北省消保委还以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倡导科学、理性消费观念和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意识,将受众对象、活动内容更多地向易发生侵权现象的行业、业态、区域及消费群体倾斜,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参与放心消费环境创建的积极性。
围绕消费者投诉热点、社会关注焦点、影响消费环境痛点、制约经济发展堵点、消费维权工作难点,持续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已成为河北省消保委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消费,力促消费公平的重要抓手。据介绍,2021年,河北省消保委利用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消费提示500余条,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文明、绿色消费;联合开通京津冀消费维权联盟消费教育网上平台,发布消费教育、消费提示等短视频100余期,解答消费者咨询1000余人次。针对暑期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消费易成瘾、维权意识弱、维权困难等特点,陆续推出网络游戏专题短视频11期,播放量5000万人次、点赞量200万人次、未成年人及学生家长评论跟帖5万人次。
为顺应网络时代信息传播新趋势与维权工作新需求,河北省消保委不断创新消费教育指导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消费引导信息的传播力、影响力。2021年“3·15”期间,河北省消保委微信公众号通过开辟专栏、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答、组织律师团成员轮流值班等形式,在线解答消费者咨询、点评维权案例、解析消费热点,形式多样的互动形式吸引了众多消费者踊跃参与。
协同联动重实效社会共治破壁垒
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对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现代化、提高消费环境治理效能至关重要。
河北省消保委通过社会组织平台,深入推进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今年2月23日,河北省消保委举行消费者投诉联络站成立仪式。联络站依托汽车流通、保险、家具装饰、现代物流、美容美发等13家行业协会,涵盖会员企业近7000家。与此同时,河北省消保委还在北国、信誉楼、国美电器、东明家具、贝壳找房、美团等17家省内重点企业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涵盖连锁企业1200多家;依托社区建立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站62个。以上“三站”的建立,是河北省消保委整合社会力量、强化社会共治、延伸维权触角、扩大维权成果、提升维权效能的有益探索。“三站”成立后,既能帮助省消保委更及时准确地掌握行业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还可以受省消保委委托,调解处理涉及行业企业的消费投诉,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督促行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导消费者健康、文明、绿色消费。
围绕更快更好地多元化解决消费纠纷、有效提升投诉处理整体效能,河北省消保委还组建了消费维权专家委员库。针对有些领域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信息不对称、维权难处理等实际问题,从汽车、家具、珠宝、保险、装饰装修、洗涤等消费领域聘请业内专家近50名,建立专家委员会或专业办公室,以期依靠专家力量,打破专业壁垒,实现快速维权、专业维权。
今年,河北省消保委将进一步凝聚行政、司法、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方方面面力量,把消保委组织建成教育、宣传、投诉、服务平台,完善各方共同参与、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消费维权新机制。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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