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公益诉讼新模式 建安全消费好环境
2021年,广东省消委会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履职尽责,以“守护公平交易 创建安全消费环境”为目标,积极开拓创新,在消费纠纷调解、提起公益诉讼、拓展维权渠道等诸多方面工作亮点突出、成绩显著。
探索公益诉讼全新模式
近年来,消费者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遭遇诈骗的情况不计其数,为有效震慑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的不法行为,广东省消委会开创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新模式。2021年3月15日,广东省消委会在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的支持下,就张某辉等5名被告人在经营活动中违法收集、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代表消费者分别提起3宗消费民事公益诉讼;7月27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判决相关被告人删除所有非法持有的个人信息,公开发表赔礼道歉声明,并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用,同时判决其中4名被告人分别赔偿消费者损失共计28140元。
2021年5月21日,在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广东省消委会就赖某华等5名被告人非法盗用个人信息谋利、侵犯消费者个人隐私的行为,再度提起1宗消费民事公益诉讼。10月27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5名被告人共同赔偿43385元,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广东省消委会提起的4宗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系列案全部胜诉。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广东省消委会上述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表示了肯定。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随着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并实施,社会各界对个人信息保护有了更高的期待,广东省消委会系列案的胜诉,不仅有助于形成对不法经营行为的惩戒和震慑,而且有利于增强各方推进法律实施和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的信心,具有显著的法治价值和社会效益。广东省消委会在公益诉讼领域大胆突破、敢为人先,开创了全新的公益诉讼模式,并在食品安全、共享经济、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多个领域提起了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公益诉讼,对推动消费者组织公益诉讼工作发展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另外,广东省消委会还编印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汇编,系统梳理和总结司法实践、工作经验和理论探索等,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据悉,目前广东省已累计提起12宗公益诉讼,胜诉9宗,整改撤诉、和解2宗,核心诉求被支持1宗。
完善消费维权法治保障
2021年,广东省消委会积极推动完善消费维权法治保障,配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安排,通过问卷调查、书面调研、实地调研等形式,深入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在广东省的实施情况,聚焦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意见建议,综合形成调研报告,得到广东省人大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大部分内容被采纳写入执法检查主体报告,为下一步修订完善《广东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夯实消费维权法律保障、完善消委会体制机制奠定了基础。
此外,广东省消委会2021年就《个人信息保护法》《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等近10部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等提出修订意见近30条;就规范直播带货、长租公寓、直播带货、新能源汽车、校外培训、APP收集个人信息等多类消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交建议报告;积极配合广东省及各市有关部门制定一系列消费政策、价格政策。
全力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广东省消委会在该省范围内广泛铺开“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两项活动。“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启动以来,广东省消委会通过培训、通报、调研和体察等方式,持续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和推动。在活动开展期间,多次将各地放心消费创建情况进行通报,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连续两年利用全省秘书长业务培训班的机会,对广东省放心消费承诺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邀请先进地市分享经验做法。截至目前,广东省累计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4.3万家,同比增长2倍,线下无理由退货满意度达八成,极大地改善了广东省的消费环境。
全力服务社会发展建设
广东省消委会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21年在澳门举办内地购房消费维权讲座活动,受到当地居民的欢迎和好评;召开粤港澳消费者保护工作交流视频会议,首次以远程方式与港澳交流工作成效,探讨思路举措;推动重新签订《泛珠三角区域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夯实合作基础;持续优化“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功能,通过平台转办大湾区消费投诉671件;指导处理涉港澳投诉9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385万元。
为了使消费投诉渠道更畅通便利,广东省消委会大力推广使用中国消费者协会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平台,累计与151家企业建立了投诉快速处理绿色通道,连续4年开通“双11”维权咨询专线;成立家政服务消费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
为了使社会监督更加精准有力,广东省消委会组织开展的线下无理由退货体验、网售“三无”产品及标签标识情况调查及“回头看”、常见APP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情况调查、揭露校外培训“消费潜规则”等监督工作引起广泛关注,有效推动解决了侵权问题。同时,及时跟进社会热点事件,约谈大型企业和电商平台13家,指导督促数十家企业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快投诉咨询平台构建、制度制订,持续推进广东省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
为了使消费教育更加全面立体,广东省消委会结合2021年“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进乡村大型现场活动,深受欢迎;指导消费教育基地及“云学堂”开展线上线下教育20场(次),覆盖市民网友1万多人次;组织开展网络普法知识竞赛,吸引2万多人参与答题互动;召开“打造广东节约型餐饮”“提升头盔产品质量”等主题研讨会,指导行业企业落实社会责任。
广东省消委会工作态度积极,勇于创新消费维权办法,在消费纠纷调解工作中保持领先,2021年累计处理消费投诉咨询14165件,其中处理消费者投诉523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45万多元;指导广东省各级消委会处理消费者投诉38.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3亿元。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声明: 凡本网注明“中国质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本网转贴的文章均转载自国家正规网站,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致电010-64209133
Copyright © 2011 beway必威
版权所有 必威体育西汉姆联
中国质量网·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官方网站
网站许可证号:京ICP证030750号网站备案:京ICP证030750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458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本站 显示器分辨率设置为1024×768像素效果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