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数字赋能 智治平台经济

以数字化手段加强平台经济风险防范,是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明确的重要任务之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集成和迭代升级等手段快速推进浙江公平在线建设,用数字化改革的思维和理念,推进平台经济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重塑性变革,着力构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

实施在线靶向监管

据记者了解,2021年春节前夕,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开始着手研究浙江公平在线建设工作,成立工作专班进行集中攻关。该系统总体框架由“1235”体系组成:“1”即1个驾驶舱,作为浙江公平在线中枢和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具备全景展示、决策研判、指令下发、运行监控等控制功能;“2”即2个雷达引擎,包括算法引擎和图谱引擎;“3”即3个基础数据库,包括主体库、标品库和情报库;“5”即5个核心功能模块,包括采集模块、识别模块、固证模块、审核模块和流转模块。

浙江公平在线聚焦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及不正当行为,着重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于成本价销售”“纵向垄断协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垄断”“网络禁限售”“虚假宣传”“价格违法”“网络传销”“知识产权侵权”“主体违规”12类行为实施在线监测和靶向监管。

该系统主要有5个创新亮点:一是在线监测,实现对平台经济经营者主体资质、交易规则、品牌商品、销售价格等信息的实时动态监测;二是智能识别,通过研发风险识别模型,从

海量数据信息中高效识别涉嫌违法的行为特征;三是数据画像,聚合网络监测以及企业登记、举报投诉、舆情感知等数据信息,形成平台经济经营者的多维度大数据画像;四是网络固证,运用区块链技术对监测所采集的风险数据进行在线实时存证固证,确保问题线索证据可追溯、可证明、无法篡改;五是闭环处置,对风险数据实施评估分析、审核过滤和复核校正,筛选形成较为精准的问题线索,通过应用系统交办属地监管部门实施落地闭环处置。

推进智慧防控体系建设

浙江公平在线自2021年2月26日上线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将平台经济治理确定为“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任务的要求,以浙江公平在线建设工作为抓手,稳步推进平台经济风险智慧防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系统应用的优化和迭代。

依托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开展平台监测拓展。监测平台数从上线时的22个增加到415个,监测覆盖店铺从1万家增加到1706万家,监测商品达到6.7亿件,并在持续提升和更新之中。全国主要电商平台均已经纳入监测范围。自系统上线以来,发现风险线索2.2万条,按照“分级分类、应立必立”原则全部及时落地处置,督导平台下架违规风险商品3.5万件,规范整改店铺2891家。

针对网络交易市场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监测模型研发和更新迭代,冷链防疫、环境保护、教育双减、冬奥标志、亚运维稳、利用建党100周年进行商业活动、儿童权益保护等专项识别模型持续上线,新形式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覆盖能力持续提升。

持续开展浙江平台电商主体身份信息报送工作,归集浙江省内电商平台的1180万家网店经营者数据,总数据规模达到232亿。

通过算法更新迭代,实现识别性能优化和稳定性提升。系统自上线以来,不断扩充关键词系统:提升图片识别、OCR等人工智能监测能力和资源配置,大幅提高系统自动化能力。

依托系统的监测发现功能,梳理汇总分析平台风险,对淘宝、天猫、1688、蘑菇街、网易考拉等多个电商平台开展平台画像、健康体检,及时提醒平台整改合规风险,督导平台企业下架商品3.5万件。

优化系统闭环处置功能,实现风险信息四级派发全覆盖。完善闭环处置制度建设,制定实施《违法线索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提升数字化监管效能

“浙江公平在线是创新平台经济领域监管的有效手段,我们将充分发挥系统功能作用,提升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效能,努力在全国率先形成对平台经济数字化智慧监管的标志性成果。”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介绍,下一步浙江公平在线将聚焦六大功能的提升:

持续扩大监测平台覆盖和网店覆盖,拓展监测内容。开展针对性研究,不断跟进网络交易新形势、新热点,持续提升系统监测能力。2022年计划完成平台覆盖500家,网店覆盖2000万家,监测模型拓展至20个以上,风险处置率保持在95%以上。

提升系统的采集功能和人工智能算法。强化采集技术和算法的适应性、适用性、便捷性,提升采集效率,打造监测系统的算法优势,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积极应对电商业态发展和形式变化,推进直播电商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微信小程序、公众号、自建平台主体数据采集和定位能力,深化平台经济风险全方位感知能力建设。

始终抓好风险落地闭环处置工作。深化落实浙江公平在线应用指引,强化风险闭环处理机制,将风险从发现到处置的全链条闭环工作推向常态化。

完善和提升系统的平台企业端应用功能。建设平台企业健康体检报告交互、经营数据报送、主体数据更新、督导整改、下架商品核验、平台规则审核等应用模块,加强政企协同,推进监管关口前移。

推行平台的全系统应用,强化系统联动效应,落实平台经济属地化监管责任。建设和运行贯通市县区三级一体的网格化监测系统,推进系统的属地监测应用。

365必威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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