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维权难点 全域保障权益

从乐视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公益诉讼案终审胜诉,到假冒“星巴克”知识产权侵权案法院判决支持惩罚性赔偿2172万元,江苏多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都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从PC端应用软件弹窗广告消费调查,到规范二手交易平台消费调查,江苏推动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江苏大力推广线下无理由退货,成为央视“3·15”晚会正面宣传典型……2021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聚焦“老、少、新”领域多点发力,破除消费维权痛点,有效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益诉讼 筑牢消费维权防线

江苏省消保委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公益诉讼等法律途径,联动社会各方力量,让消费者权益的法治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去年,江苏省消保委联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江苏省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暂行办法》,解决了民事公益诉讼领域赔偿金的落实问题,确保赔偿之诉所得款项能够真正用于消费者权益的整体保护。

2021年3月23日,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公益诉讼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胜诉。此前,江苏省消保委开展针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系列调查、整改、诉讼维权行动,对存在问题的乐视、海尔、海信、小米等7家智能电视企业进行了约谈、整改和监督,并对拒不整改的乐视电视所属企业乐融致新有限公司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江苏省消保委联合中国电子商会出台了《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团体标准,以期更好引领智能电视产业行业健康发展。这是全国第一起针对开机广告提起的公益诉讼,得到主流媒体的广泛报道,相关微博热搜阅读人数达1.5亿人次,被评选为“江苏法院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和《中国消费者报》“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新闻”。

围绕消费新领域及消费者关注重点,江苏省消保委提起假冒“星巴克”咖啡公益诉讼案。据悉,此前无锡市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称市场有假冒“星巴克”品牌咖啡的行为,经查,双善公司销售的“星巴克”咖啡为假冒产品,涉案金额共计700余万元。江苏省消保委请求法院判决双善公司售假行为构成欺诈,主张涉案金额3倍的惩罚性赔偿。2021年5月8日,法院一审判令双善公司赔礼道歉,并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金2172万元。这是江苏省内首起消费民事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开启了赔偿之诉先河,推动了江苏省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基金配套建立。此外,该案也是江苏省内首起涉及知识产权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既保障了终端消费者权益,又维护了知识产权人权益。

关注热点 破解新业态难题

去年以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针对平台经济“社区团购”“广告代言”等消费热点问题,及时召开社区电商竞争状况政策宣导会、“规范广告发布及广告代言行为”行政指导会,全力规范平台经济秩序。此外,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案件办案指南》,被市场监管总局列为“反不正当竞争影响力十大事件”之一。

随着经济增长和互联网繁荣发展,各领域新消费模式应运而生,新型消费纠纷也层出不穷。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杰介绍,江苏省消保委强化监督,促进各类消费业态、模式规范发展,保障全体消费者享有平等的消费权利。

2021年7月,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了《PC端应用软件网络弹窗调查报告》,反映了PC端应用软件存在网络弹窗内容违法、不标注“广告”字样、无法一键关闭、弹出频率过高以及软件捆绑安装、默认勾选下载等问题。2021年9月14日,江苏省消保委对调查所涉及的14家软件所属公司及下载平台开展集体、公开约谈。一方面,结合本次调查情况,江苏省消保委向国家网信办和工信部具函,提出有助于PC端网络弹窗问题监管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借《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修订契机,江苏省消保委积极提交了关于规范弹窗广告的建议,力争纳入立法,进一步优化互联网环境。

2021年1月14日,江苏省消保委召开发布会通报二手交易平台消费调查结果,调查揭露部分二手交易平台存在涉嫌默许售假、违规发布信息等乱象。2021年1月28日,江苏省消保委针对二手交易平台消费调查发现的问题,对涉及的12家二手交易平台开展线上集体、公开约谈。会后,各平台提交了书面优化调整方案,针对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信用评价机制、提升回收寄卖服务品质及售后服务等方面予以了积极、正面回复。后续,江苏省消保委和中国旧货业协会共同牵头制定发布了行业标准《旧货在线交易基本信息描述和要求》,进一步促进二手交易平台市场秩序规范化。本次调查受到媒体和网友的广泛关注,微博话题的阅读量达1.6亿人次,引发广泛讨论。

数据显示,去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全方位多渠道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严肃查处未经同意收集、使用、过度收集或泄露、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共查办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319件,罚没款1917万元。

多维发力 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十四五”规划明确要保障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基本权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围绕青少年消费和老年消费,加大维权保护力度,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聚焦与老年人和青少年群体密切相关的金融、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美容、保健食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广告乱象,大力推进“护苗助老”整治行动。去年,江苏省共查办互联网广告案件1540件。

2021年4月,江苏省消保委开展了动画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成长安全问题的调查。针对部分动画不同程度地存在暴力犯罪、阴暗惊悚等元素的问题,江苏省消保委依法约谈涉事企业要求整改,同时,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提交了《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建议。国家广电总局委派江苏省广电局专家领导,到访江苏省消保委共同探讨相关问题。该调查报告一经发布,主流媒体均予以报道,相关微博话题登上热搜榜,吸引了1.7亿人次关注,引发社会各界广泛讨论,动画分级建议广受支持。

据江苏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惜春介绍,2021年江苏省消保委维权工作硕果累累:去年3月,在中消协发布的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中,江苏省7个参评城市满意度综合得分名列前茅,其中有4个城市进入全国前十名,南京市排名第二;去年4月,江苏省消保委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在新消费形态下,江苏省消保委聚焦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维权痛点,全方位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接下来,江苏省消保委将主动“找事做”,勇当“主力军”,善用“话语权”,常刷“存在感”,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助推消费环境优化,助力扩大内需战略,始终保持“在全国领先率先、在地方有为有位”,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做消费者放心的“靠山”。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已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在南京地铁4号线开通“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专列”,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消费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江苏省将再接再厉,继续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社会氛围。

365必威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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