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局“你点我检”护卫食品安全

“我家天天吃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到底超不超标?”关于餐桌和菜篮子,消费者不免有这样那样的担心和顾虑。2021年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问检于民”,通过开展一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实践活动,以纸质调查问卷、网络调查互动等方式,广泛收集广大消费者的意见与建议,从点到面,精准聚焦消费者关注的重点产品,增强抽检工作与消费者需求的契合,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共享。

建章立制布局抽检

“你点我检”活动需要制度和技术抓手。自2021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加大出台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检方法研制力度,地方部门接连出台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等办法措施,发布地方标准,进一步推动了活动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设,让“抽群众之所盼、检群众之所忧”成为现实,让“舌尖上的安全屏障”更加坚实。

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由市场监管总局制发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检方法研究制定力度加大,取得了积极进展,2020年以来,发布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快速检测方法超20项,为打击食品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提供了技术支撑。

为进一步规范当地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工作流程,提高科学性和严谨性,各地监管部门结合当地“你点我检”活动纷纷制定方案,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山西省在不断尝试探索、积累经验的基础上,于2021年2月初出台了《关于做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12月,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工作规范》(DB14/T2363—2021)省级地方标准,并已于今年2月27日在山西省范围内施行,该标准提出了需求优先、问题导向、依法公正、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梳理了从意见征集、品种项目确定到抽样、检验以及公示处置的活动流程,进而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食品及其项目开展抽样检验。辽宁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聚焦食品等重点领域标准提档升级,在食品抽检方面,出台了《辽宁省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开展应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专项监测,进一步提升了风险隐患发现能力。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结合消费者建议,制定了《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版)》,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5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把“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作为食品抽检监测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

监管、抽检有机衔接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市场监管总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该活动的全面推广,使得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构建了从问检“点”到“面”的整体活动架构。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各种形式走进学校、超市、社区、农贸市场,开展丰富多彩的现场抽检活动。2021年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你点我检”进校园专项抽检信息公告,共抽检学校及周边和供校食品经营单位59家,检出不合格食品1批次;陕西省重点围绕关注度高、消费量大的区域和品种开展“你点我检”,着力提升“你点我检”活动的参与度、有效性、覆盖面,主要围绕旅游景区、食堂、大型活动现场,对地方特色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节令性食品、特殊人群食用食品、中小学校校园周边食品等重点品种进行。

此外,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一方面采用网络投票、话题讨论、“互联网+大数据”等方式,选取人气旺、热度高、订餐量大的“网红餐厅”“网红食品”进行抽查、抽检,使监督检查更具“精准度”“靶向性”;另一方面,密切关注舆论焦点,针对全国多地媒体曝光的杨国福麻辣烫、蜜雪冰城、奈雪的茶餐饮食品安全等事件,迅速开展本地范围“连锁门店”拉网式排查,并对“问题单位”实施督促整改、行政约谈和上门指导,适时组织“回头看”。

2021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还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如上海市松江区选取得票率最高、市民最关心的水产品、蔬菜和鲜蛋开展监督抽检,用直播方式增强抽检体验感;山西省则试行群众通过手机拍照等形式上传需要检验的预包装食品,市场监管部门每月组织对前50名群众上传的预包装食品开展监督抽检。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管局还在北京市首创了“你点我检”信息平台,覆盖东城区各大商超、餐饮单位以及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用户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可在该平台在线提交食品检测诉求,执法人员会根据用户诉求定期开展抽检并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公示抽检结果,实现了“百姓点需求、政府检质量、网上看结果”的互动抽检模式。目前“你点我检”信息平台已完成超5万次检查。

各界参与确保公平

“你点我检”就是消费者根据自我感知,对自己认为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提出检验要求,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并向消费者公告抽检结果、开展风险提示和消费引导、依法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查处的活动。

为了增强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的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自2021年以来,各地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如云南省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发布了《2021年“你点我检”抽检品种问卷调查表》,公开征集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品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特设了“你点我检”投票专栏,广大市民通过两种投票方式对自己关心的食品大类进行投票;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对日常消费大宗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15个食品类别公开征集意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网络问卷调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在商超张贴海报、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向消费者广泛征集“你点我检”的食品品种,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及相关生产经营场所等多方面。

在社会参与度方面,以山西、上海为例,山西2021年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收集“你点我检”调查问卷1万余份,抽检食品11492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219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8.1%,现场快检13个食品品类68种项目,快检食品6800余批次;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从2021年12月22日起通过微信公众号、上门发放问卷等方式,对日常消费大宗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15个食品类别公开征集意见,共收到4000多份调查问卷,征集相关信息近9000条。

具体到消费者关心的项目,从各地市场监管局的意见征集来看,蔬菜农药残留、水产品甲醛含量、食用油酸价及过氧化值、奶制品类三聚氰胺含量、餐饮单位餐具洁净度是消费者关注度较高的项目。上海市最新调查显示,消费者关心的食品种类主要聚焦食用农产品(畜禽肉、蔬菜水果、水产品)、乳制品、冷冻食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和餐饮食品等,场所集中在超市、菜场、批发市场和网红餐厅。

此外,为了保证公平,抽检工作在所有生产加工经营者中随机确定抽检对象,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提高抽检公正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适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消费者、志愿者等观摩食品抽样检验全过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邀请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现场观摩抽样或到检验机构了解食品检验过程和相关食品检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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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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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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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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