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惩侵权行为 守护市场秩序

2020年,北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落实“未诉先办、主动治理”,着力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惩消费侵权行为,有力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一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12315综合信息采集服务平台共接收各类诉求信息115.2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7亿元。

全力防疫 守住市场安全防线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迅速构建指挥体系,压实“四方责任”,全力承办物资保障组等5个北京市级专班任务,牵头市场防疫工作组,有力保障物资供应、市场秩序和防疫安全。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57万户次,消除风险隐患近5万处,查办涉疫案件近1500件,处置涉疫相关诉求3万余件。

一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强力实施保供稳价举措,扎实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52万户次,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以防疫和日常生活相关的商品领域为重点,全面监管认证机构、获证企业、获证产品,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全年查办涉及认证领域案件421件。开展口罩、防护服领域认证专项整治,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累计检查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企业88家,查办案件16起。同时发挥计量技术优势,为“新型智能测温产品”准确测温提供重要支撑。严格防疫物资质量检查,集中销毁涉疫侵权假冒商品货值300万元。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开出全国首张价格违法300万元顶格罚单。

抗击疫情期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还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广告活动的提醒告诫书》,对疫情期间规范广告经营行为提出明确要求。

2020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对北京市冷链食品采取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防疫措施,快速建成“北京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指导17万余家经营主体进行全面防疫检查和环境消杀,组织164万人次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为打赢新发地聚集性疫情歼灭战作出积极贡献。

高效维权 打造放心消费环境

2020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卫士”作用,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首都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健全“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打造“接诉处置—问题识别—数据分析—监管执法”完整工作闭环,对诉求痛点、风险区位和行业治理重点精确定位、精准施策,推进“未诉先办”。2020年通过健全诉求快速解决绿色通道机制,引导41家绿色通道企业自行解决纠纷12.69万件;接收处置12345热线转办诉求55万余件,诉求解决率、满意率由年初71.12%、81.14%分别提升至97.69%、98.56%。

2020年,根据消费者诉求及监管执法情况,针对问题易发领域,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集中力量在全市统筹开展了网络交易诉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专项行动、搬家行业乱象专项整治等重要专项治理行动30余次,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预付式消费这一维权难点,2020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修订发布《北京市预付式消费类服务合同行为指引》,规范预付式消费合同行为。

2020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根据消费热点现象,先后就旅游消费体验、预付式消费、互联网消费、消费积分、通讯携号转网等方面开展调查,对纺织品、汽车、家用电器、家具等10类别产品开展比较试验,推动消费领域产品和服务水平的综合性提升,为助力消费、扩大内需提供有力支持。组织开展企业服务消费者能力监测工作,着力发现企业在服务质量以及消费者消费感受方面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帮扶企业提升服务消费者的能力水平。

强化监管 严防消费安全风险

一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生活垃圾分类等重点领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80类产品的产品质量必威足球彩票 ,累计抽查产品6234组,依法对681组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处理。针对危险化学品、车用燃油、燃气、电动自行车、儿童用品、塑料购物袋等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力度,全市有23家企业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方式召回产品7538件。

遵循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与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等重点设备、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治理11次。在全市范围内对5500台电梯开展风险评估预警,有效管控老旧电梯安全风险。

为规范食品安全标准,北京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发布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指南》《餐饮服务单位餐饮用具使用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指导北京农产品流通协会制定《水产品批发市场卫生标准化操作指南》,制定《北京市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工作规范》,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为消费者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针对散装食品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经营、禁止性食品经营行为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面向全市印发《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并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深入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完成22场次培训,累计2503家餐饮企业的6.5万人参加。持续开展品质餐饮示范店创建工作,2069家品质餐饮示范店、18条阳光餐饮示范街、2个阳光餐饮示范村获颁牌匾。继续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累计创建示范超市127家。

为严防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开展春季、秋季开学阶段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专项检查。检查学校食堂及学生餐配送单位5449户次,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销售单位5880户次,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200次。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网络订餐平台“幽灵餐厅”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平台处理违法入网经营单位1506户。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检查经营主体11.7万余户次。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9467家次,责令整改61家,立案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企业20家。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3万余家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50起。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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