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足市场监管工作 服务大局促进发展

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服务大局,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坚持为民服务,及时推出相关政策,提升消费维权诉求处置效能;聚焦重点领域,优化上海质量发展环境,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指标体系实施,引领高质量发展;深入协作联动,联合江苏、浙江、安徽三地消费者组织开展“长三角满意消费”行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提升消费维权诉求处置效能

2020年,疫情引发的投诉举报相对增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高效处置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出台《关于加强疫情期间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预订类消费争议处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突出重点强化投诉举报处理,稳妥应对群体性消费纠纷,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化解消费纠纷。

通过搭建消费投诉“云调解”平台,实现投诉处理绿色通道、在线调解、信息发布、信息互动等功能的一体化,让消费者维权“零跑腿”。结合3·15活动全面宣传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维权和疫情防控工作,持续落实投诉举报日报告机制。

不断拓展基层消费维权网络,落实《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积极向商场、市场、超市、社区、电商平台、学校等拓展消费维权联络点网络,引导发挥联络点“宣传站”“维权岗”“监察哨”的作用。

为解决群体性消费纠纷、热点难点消费纠纷多发的问题,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纵深推进消费纠纷联动调解,覆盖面不断拓展。上海各区市场监管局在基层所设立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室151个,在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点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64个,去年共化解矛盾纠纷9万余件,协助挽回经济损失1.1亿元。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还出台了全国首个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的区级标准,通过人民调解处理消费纠纷4.4万件。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共处置直接与疫情相关的投诉、举报类诉求4.53万件,协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5亿元。

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

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持续扩大质量品牌效应,发布《上海市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上海品牌”认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指导上海市品牌建设促进会开展“品牌大讲堂”“首席品牌官”等活动,打造上海市品牌建设促进工作的新平台。

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上海市商联会,运用兼顾政府部门监管、行业协会规范、消费者直接感受的“1+X”评价标准体系,试点在商圈、餐饮、电商等行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评价。通过放心消费创建承诺单位、达标单位、优秀单位评比,落实分级分类推进。

在推进“上海品牌”认证方面,79家法人组织获得83张“上海品牌”认证证书;36家企业被列为上海市品牌培育示范企业,95家老字号企业的197件商标纳入第五批重点商标保护名录,40个地产绿色优质农产品登上上海市绿色农产品公共推介平台,推出10条“上海购物专线”,打造120条文化旅游精品线路,“上海品牌”的认可度与美誉度稳步提升。

组织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围绕2020年初实施的《产品质量必威足球彩票 管理暂行规定》,针对疫情期间网络消费为主且相关投诉集中的特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以网络抽检为主,组织线上线下抽检任务18个,抽检1006批次。组织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

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3·15消费品召回网上宣贯、“消费品召回直通车”启动仪式、“新规定、新要求、新责任”缺陷产品召回企业宣贯培训会,不断增强企业的缺陷产品召回意识。探索利用网络监测等缺陷产品信息收集分析新手段,共收集分析产品缺陷信息2038条,围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产品积极开展缺陷调查。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还出台省级地方性法规《上海市标准化条例》,率先建立省级标准化议事协调机构、率先探索团体标准改革试点、率先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首批10项“上海标准”,500余项团体标准,926项地方标准,覆盖金融服务、民生服务、集成电路等多个领域,涉及监护型救护车标准、全自动运行地铁标准等。上海市多项创新实践领跑全国。全力打造“上海标准”,比照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要求,形成一批比肩国际先进水平、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标准集群,让“上海标准”成为高水平标准的代名词,不断提升“上海标准”国际影响力。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发挥长三角质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打造长三角质量发展新高地。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江苏、浙江、安徽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长三角满意消费”行动,共同落实《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在上海市青浦区组织召开“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推进会暨异地异店退换货活动仪式,联合开展“推进线下无理由退换货,打造消费新高地”“投诉信息公示”等行动。在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同时,结合上海市工作实际开展具有上海特色的满意消费创建活动,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全市“区域示范领跑行动”“放心消费电商平台”、投诉信息公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等工作稳步推进。

积极牵头部署童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安全帽、电线四类产品772批次长三角联动抽查,聚焦区域产品质量“痛点”“通病”,发现行业共性问题。推动长三角产品监管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备忘录》。长三角产品监管部门在加强信息互联、加强监管资源共享、推进结果互认、强化风险监测合作、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协作等方面达成共识。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还积极推进长三角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一体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共同出台了《长三角地区重大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防护工作规范》,从事前准备、培训、防护用品保障、抽样、样品流转、纪律教育和信息报告等10个方面统一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程序,切实规范食品抽样操作程序和防控疫情传播风险。

积极深化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开展长三角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一体化”建设,启动长三角互认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标准立项,推动上海、南京、无锡、杭州、宁波、合肥等6市共建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全面推进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签署《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系统谋划22个合作事项,“三联三互三统一”工程取得积极进展。

目前,长三角三省一市共有近25万家企业承诺线下7天无理由退货,涉及日用消费品、旅游文化等多个消费领域。其中,上海市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的单位19653家,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9064家,异地异店退换货总部型企业29家,放心消费电商平台29家。

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一场持久战,上海市场监管局将时刻以市场监管“能为改革创新做些什么、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做些什么、能为人民群众做些什么”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努力开创消费环境建设新局面,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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