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履职尽责 保百姓安全消费
2020年,黑龙江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在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抓手,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攻坚克难打赢防疫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以疫情防控为命令,着眼战“疫”大局,积极主动担当作为。
制定实施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疫情防控10项措施,紧盯农(集)贸市场和超市防风险,累计检查农(集)贸市场1.5万个(次),检查商场、超市36.16万个(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97万个(次);着力维护防疫用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秩序,研究制定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涨价幅度控制政策,在全国率先以省指挥部名义发布查处哄抬价格公告,并以口罩、消毒液、相关药品和粮油肉蛋菜奶等为重点,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保证了疫情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6部门,对全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坚持突出全种类整治、全过程整治、全方位整治、综合整治“四突出”和严把市场准入关、源头质量关、产品出口关、资质审核关、市场执法关、服务质量关“六个关口”。牵头落实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防控任务,7天建成并上线运行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注册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市场主体7300户,为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发挥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省内103家企业发出“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倡议书。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以发展为目标,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制定应对疫情支持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20条措施,出台18项具体措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帮助个体工商户渡难关、稳经营,会同税务、金融、人社部门对小规模纳税人精准辅导3.1万户。
黑龙江省防疫指挥部简报上先后17次刊载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工作经验和做法。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以“钢牙”啃“硬骨头”的作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食安龙江在行动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把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摆在市场监管“四大安全”的首要位置,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疫情常态化下的食品安全精准监管。紧盯农贸市场、学校食堂等关键部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台账,跟踪整改。修订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牡丹江市开展应急示范演练。建立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对散装食品、农村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盐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食品安全开展“三整治一排查”。
持续开展“食安龙江百日行动”,确保冬季旅游季、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食品安全。对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餐饮服务经营者、网络第三方平台、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领域,节日热销的肉制品、乳制品、生鲜蔬菜、冷冻食品及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食品,旅游景区交通沿线服务区、休息站、景区及周边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重点场所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持续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确保监管不松、标准不降、防线不破,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
发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沟通联系的“绿色通道”、风险研判的“直通车”和督促落实的“助推器”的作用,搭建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平台、风险会商的平台、隐患排查的平台。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对哈尔滨、佳木斯2个创建试点城市开展阶段性评估。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组建520人的专家库。组织开展食品抽检“你点我检”“五进”和免费快检“开放日”活动。与黑龙江卫视频道共同打造《食安龙江》精品栏目,搭建食品安全领域权威发布、提示服务的宣传平台,击破谣言误区,传播科学理念。
打造放心消费环境
2020年,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推动和引导扩大消费,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规范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消费维权监管体系。
畅通诉求渠道。充分利用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疫情发生后,面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黑龙江省12315系统全体人员视疫情防控为命令,以“保畅通保办结”为目标,将12315投诉举报平台当战场,全力关注市场动态和公众诉求,高质量接听群众投诉举报咨询,高效率依法处置诉求,竭力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了咨询办结率、投诉举报事项转办率、重要事项督办率“3个100%”,充分发挥了12315热线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惠通民生的“连心桥”“解忧线”的作用。
据统计,截至10月31日,黑龙江省全省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34.18万件,其中投诉53026件,举报20990件,咨询267784件,已办结338703件,办结率为99.0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96.5万元。在1-9月份的12315效能评估评价中,黑龙江省投诉按时初查率、投诉办结率排名第一,举报按时核查率排名第二。
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引导大型商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电视购物平台建立先行赔付制度;鼓励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形成一批放心商圈、景区、市场、电商平台等,带动消费升级,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消费者协会出台《黑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倡导线下实体店积极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以树立消费者信心,最大程度激发和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促使更多矛盾源头化解,增强消费满意度和安全感。目前全省已有621家线下实体店承诺了“线下无理由退货”。
促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全省4A以上景区全部设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快速有效解决旅游消费纠纷;建立健全12315ODR(纠纷在线解决)机制,鼓励消费者通过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第三方争议解决机制等方式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争议,有效减低消费者维权成本,目前,ODR企业已累计1299家,实现了千家ODR企业入驻全国12315平台的目标。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关于切实提升在线纠纷解决机制运行质量的函》ODR机制运行评估中,黑龙江省排名第七。
专题专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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