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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处置6·18期间28个网购问题样本

2019年06月28日 09:12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9-06/27/content_7258466.htm

6月24日,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今年6·18期间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集中定向监测结果。此次定向监测共发现问题样本28个,截至目前,宁德市市场监管系统共计行政指导13起、责令整改12起,其他处置3起。

据悉,为落实新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网络市场集中促销行为,对网络市场中的刷单、商标侵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违法行为予以打击,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6月14日,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向辖区内监管部门发布通知,要求监测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辖区内依法登记的网络经营者在天猫、京东、淘宝、苏宁易购平台参与促销活动中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监测对象以当地特色的商品为主。

6·18网购期间,宁德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福建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了全市共146个样本,对网店促销期间的商品及服务详情、宣传广告、促销内容规则及售后保障等相关的网页页面信息进行监测。在发现的问题样本中,最近一年度年报未公示网店信息11个,网店登载的营业执照照面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信息样本7个。

宣传中含有绝对化用语或较明显虚假内容的信息样本3个。例如,某茶叶公司在其淘宝网店宣传页面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作为宣传噱头,违反了《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关于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规定。又如,某京东入驻商家销售的保健品在网页上宣传商品疗效等,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八条关于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的规定。此外,自行声明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信息样本7个。

宁德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上述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样本依法进行相关处置。(中国消费者报 陈星 记者 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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