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315在行动

凉鞋质量出问题 伊县消协平纠纷

2012年09月26日 10:00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2/0926/441585.html

近日,伊宁县吉里于孜消协分会成功调解一起因凉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消费纠纷。消费者热某在伊宁县县城某童装店购买一双凉鞋,穿了五天后,一双鞋均开胶,遂要求经营者更换同款凉鞋或者退清鞋款。遭到经营者拒绝,热某拨打12315投诉热线,要求消协分会为其主持公道。

消协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经查实,消费者所述属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鞋类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鞋类商品自出售15日内开胶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调换同品牌、同类型商品或按原销售价一次退请货款”。经消协分会工作人员给经营者做思想工作,并对其讲解法律规定,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退还消费者鞋款65元,消费者满意而归。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