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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出售过期奶粉消费者获10倍赔偿

2012年06月27日 06:39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2/0627/420092.html

近日,贵州省从江县城的消费者夏女士在超市买到一袋价格为31.50元“飞鹤女士高钙乳粉”,随后发现奶粉已过保质期,在从江县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超市按10倍价格315元向夏女士进行了赔付。

6月14日,家住从江县城的夏女士到某超市花了31.50元购买了一袋800克的“飞鹤女士高钙乳粉”,几天后,夏女士打开奶粉准备食用时,却发现奶粉保质期是2012年6月8日,刚买回来的奶粉就已经过期了。气愤的夏女士找到超市协商未果,于是到从江县消费者协会丙妹分会投诉。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召集双方进行协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近日,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超市按10倍价格315元向夏女士进行了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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