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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各级消协多种形式开展3·15宣传教育活动

2012年03月02日 17:53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2/0302/395560.html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昆明市消协积极带领全市各级消协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

一是积极与报刊媒体密切配合,开展消费维权专栏宣传,向消费者介绍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开展热点专谈,就如何进一步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向社会表明加大工作力度的决心;通过手机短信、广播及在公交车载电视上滚动播出等方式,大力宣传2012“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及消费维权知识。二是编印发放“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刊”及各类消费知识宣传册,向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中消协年主题,提供消费维权相关知识,公布一些典型案例、消费警示。三是与云南农业大学合作,以开展消费维权论坛和征文比赛等方式,在全社会开展“消费与安全”宣传月活动。四是针对当前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存在的“维权难”问题开展问卷调查,通过调查问卷掌握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消费者关注的问题。五是加强开展消费教育“五进”活动,采用识真辨假等贴近百姓生活的方式,帮助广大消费者提高对商品的辨别能力,保护消费安全,同时做好关于消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宣传。六是结合3·15宣传活动,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放心消费。七是3·15期间,消协基层分会、联络站、投诉站将充分利用赶集、民族节日、集贸市场或商场等群众较为集中的时机,普遍简易设点,发放3.15专刊等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八是市消协工作人员每周定期走进电台直播间,宣传消费维权知识,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市消协领导还将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做客“春城热线”直播节目,与消费者互动交流,接受咨询和投诉,解决和回复消费者的问题。九是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参加由昆明市工商局举办的“创先争优”宣传活动,在活动中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开展现场咨询服务。十是在全市消协系统开展 “十个最贴近民生的消费警示”、“十个最具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十个最具活力的一会两站”评选活动,并向社会征集“十个消费维权金点子”,在3•15活动期间向社会公布这些消费警示和典型案例,并对“十个最具活力的一会两站”进行表彰奖励,对“十个消费维权金点子”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消费,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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