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尝消费纠纷调解机制 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依法依理,互谅互让”,昨天,整饬一新的北京市消协会议室里,8个红色的大字环绕着“人民调解”的徽章。市司法局、市工商局首次尝试联手在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启动“消费纠纷人民调解”程序,探索将消费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
今后,北京市民如果遇到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消费纠纷等情况,在诉诸法律之前,可以自愿先到消协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达成一致后,可由法院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确认,如果一方突然“变卦”,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4类消费纠纷可申请调解
买房买车遇到质量问题,商家对气愤的消费者却一再推脱;因穿着不合格的鞋扭伤了脚,商家却只赔偿鞋的钱……今后,北京市民遇有消费纠纷,又多了一条解决渠道。这条渠道就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到市消协申请人民调解。
据了解,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包括4类纠纷: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复杂疑难消费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消费纠纷;法院委托进行调解的消费纠纷;其他符合人民调解受理条件的消费纠纷。
据介绍,市消协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接到消费者申请后,将指派有经验的调解员,三方一起“坐下来”,依据法理进行协商处理。消费者有了熟知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调解员做“后盾”,而商家鉴于消协的社会监督地位,原来谈不妥的赔偿条件,可能当天就有了结果。
与消协以往的消费纠纷调解不同,人民调解的调解员不仅有消协人员,还有兼职的律师、热心公益事业的专业领域专家等。
市消协昨天宣布,组建北京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届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分别为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屈建辉、市消协投诉部副主任石丽军、原北京市人大代表、第六批北京市政府特约监察员包玉良、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葛友山、北京高警兵律师事务所主任高警兵、东城区永外街道永铁苑社区居委会主任刘秀敏。
根据我国《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东城消协已试点6例
北京消费者齐女士买了一双“穿着磨脚”的鞋,退换时与商场营业员起了争执,发生肢体冲突并受伤。“让商家低头道歉看来根本不可能了,拿回医疗费、误工费也不太现实。”齐女士原本以为,只能打官司才能解决问题,“我要上法院告他们!”
但齐女士没想到,靠着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仅商家向她道歉,还获得了鞋款、误工费等一并赔偿;更没想到的,她成为本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的第一人。去年6月,东城区消协曾率先在全市挂牌,成立本市首个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消费者齐女士退换鞋纠纷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试运行期间的第一例成功案例。”东城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3个多小时的主持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商场赔礼道歉并一次性赔付消费者鞋款、误工费。消费纠纷在1天内得到圆满解决。“如果消费者去打官司,至少需要几个月时间,耗费更多的精力和费用。”
截至目前,东城消协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共受理消费纠纷投诉6件,分别涉及停车管理、家庭装修、英语培训、购物等,消费者全部“满意而归”,达到了解决纠纷的目的。
调解效力可经司法确认
市消协秘书长董青介绍, “人民调解是一种柔性调解,属于法院立案前的诉前调解,具有调解时间短、无需任何费用等特点。”
此外,我国《人民调解法》明确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争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可以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有三项:调解消费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消费者维权政策法规的宣传;向有关部门反映消费纠纷和调解情况,对调解不成的纠纷,疏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护自己的权利。
“今后,各区县消协均可以比照市消协模式,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在行业协会中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消协负责人表示。
“依法依理,互谅互让”,昨天,整饬一新的北京市消协会议室里,8个红色的大字环绕着“人民调解”的徽章。市司法局、市工商局首次尝试联手在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启动“消费纠纷人民调解”程序,探索将消费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
今后,北京市民如果遇到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消费纠纷等情况,在诉诸法律之前,可以自愿先到消协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达成一致后,可由法院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确认,如果一方突然“变卦”,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4类消费纠纷可申请调解
买房买车遇到质量问题,商家对气愤的消费者却一再推脱;因穿着不合格的鞋扭伤了脚,商家却只赔偿鞋的钱……今后,北京市民遇有消费纠纷,又多了一条解决渠道。这条渠道就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到市消协申请人民调解。
据了解,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包括4类纠纷: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复杂疑难消费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消费纠纷;法院委托进行调解的消费纠纷;其他符合人民调解受理条件的消费纠纷。
据介绍,市消协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接到消费者申请后,将指派有经验的调解员,三方一起“坐下来”,依据法理进行协商处理。消费者有了熟知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调解员做“后盾”,而商家鉴于消协的社会监督地位,原来谈不妥的赔偿条件,可能当天就有了结果。
与消协以往的消费纠纷调解不同,人民调解的调解员不仅有消协人员,还有兼职的律师、热心公益事业的专业领域专家等。
市消协昨天宣布,组建北京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届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分别为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屈建辉、市消协投诉部副主任石丽军、原北京市人大代表、第六批北京市政府特约监察员包玉良、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葛友山、北京高警兵律师事务所主任高警兵、东城区永外街道永铁苑社区居委会主任刘秀敏。
根据我国《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东城消协已试点6例
北京消费者齐女士买了一双“穿着磨脚”的鞋,退换时与商场营业员起了争执,发生肢体冲突并受伤。“让商家低头道歉看来根本不可能了,拿回医疗费、误工费也不太现实。”齐女士原本以为,只能打官司才能解决问题,“我要上法院告他们!”
但齐女士没想到,靠着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仅商家向她道歉,还获得了鞋款、误工费等一并赔偿;更没想到的,她成为本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的第一人。去年6月,东城区消协曾率先在全市挂牌,成立本市首个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消费者齐女士退换鞋纠纷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试运行期间的第一例成功案例。”东城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3个多小时的主持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商场赔礼道歉并一次性赔付消费者鞋款、误工费。消费纠纷在1天内得到圆满解决。“如果消费者去打官司,至少需要几个月时间,耗费更多的精力和费用。”
截至目前,东城消协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共受理消费纠纷投诉6件,分别涉及停车管理、家庭装修、英语培训、购物等,消费者全部“满意而归”,达到了解决纠纷的目的。
调解效力可经司法确认
市消协秘书长董青介绍, “人民调解是一种柔性调解,属于法院立案前的诉前调解,具有调解时间短、无需任何费用等特点。”
此外,我国《人民调解法》明确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争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可以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有三项:调解消费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消费者维权政策法规的宣传;向有关部门反映消费纠纷和调解情况,对调解不成的纠纷,疏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护自己的权利。
“今后,各区县消协均可以比照市消协模式,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在行业协会中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消协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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