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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商试行宴会订单合同范本

2012年11月12日 08:49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2/1112/450694.html

宴会上有空桌,酒店仍全额收费;婚宴提前取消,预付款分文不退……酒店的霸王条款让消费者伤透脑筋,本报8月27日《宴席背后暗藏甜蜜“陷阱”》对此进行了报道。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汉阳分局在武汉市率先推出《武汉市宴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对这些霸王条款进行约束。

据武汉市工商机关统计,此前,武汉餐饮行业的格式合同,多由酒店单方提供,普遍存在霸王条款,如定金规定混乱、加收服务费等。仅今年以来,全市就受理餐饮合同格式条款申诉超过100件,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5倍。

为此,工商机关专门推出了《武汉市宴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此前易出现的不公平条款都得到约束:消费者向酒店方支付预付费,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双方于用餐前解除合同时,违约金不应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对酒席浮动席数如何收费、是否限期消费、能否外带酒水食品等,必须事先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如果席位没有坐满,消费者确应承担一定责任,但作为违约金的“报损费”,不宜超过造成损失额的30%。此外,损坏物品赔偿价格需事先公示,合同争议解决途径由双方商定。

武汉市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依据《武汉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格式条款提供者,对应当修改的格式条款逾期不作修改的,由工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停止使用;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将其违法情况,作为不诚信记录,向社会公布。该示范文本将不断完善,以便将来在全市统一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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