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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牛奶当赠品 样车冒充新车卖

2012年10月22日 09:25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2/1022/446085.html

近日,辽宁省工商局公布了今年第三季度十大维权案例。据了解,排在第三季度商品申诉前三位的分别是服装、烟酒饮料等食品类商品及通信器材,排在服务申诉前三位的依次是通信服务、居民服务和互联网服务。第三季度十大维权案例分别是:

搭赠牛奶过期。消费者佟先生在葫芦岛市某超市花46元购买了一箱牛奶(买一箱赠送10盒)。佟先生给小孩食用了一盒赠品后,发现所赠10盒牛奶中的两盒已经过期4天,而孩子恰巧喝了其中一盒过期奶。孩子喝后当天就腹泻,被送到医院治疗。经工商机关调解,超市赔偿佟先生1500元医药费。

大理石砖半数是“花猫”。铁岭市一位消费者在某石材经销处,购买了1900元的大理石砖。商家送货到家后,消费者发现其中一半以上有划痕。工商人员介入调查后,经营者答应为消费者对问题大理石砖重新加工处理,直到消费者满意为止。

苹果手机屏现条纹。盘锦市消费者杨某从某商场购得一部苹果手机,1个月后发现手机屏幕右上角出现一条黑色条纹。消费者将手机送到该商场售后部门进行维修,被告知该问题是人为挤压造成的,不予维修。经调解,商场售后部门给予了免费维修。

助力器不能使用。朝阳市消费者徐先生在建平县某五金机电城购买了一台助力器,回家后按照说明书的方法进行操作,发现有些功能无法正常使用,找经销商退货未果。经工商机关调解,经销商给消费者更换了一台其他品牌新助力器。

游客宾馆摔伤获赔1000元。北京游客入住兴城光荣院民政宾馆,在洗澡时摔倒,造成骨折。酒店负责人拒绝赔偿。经调解,宾馆负责人同意赔偿消费者1000元。

样车当新车卖。消费者张某在某车行选定了一款轿车,提车时发现该车是展示厅内摆放的样车。工商人员对车行的做法提出了严厉批评。经调解,车行返还消费者2000元定金。

新摩托车4天就出故障。铁岭市消费者花5700元在一家摩托车配件商店购买了一辆摩托车,4天后发现该摩托车整车明显抖动,要求经销商更换,两次协商未果。经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摩托车一辆。

承诺免费却伸手要钱。消费者王女士在营口市某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商家承诺免费安装。在上门安装时,安装师傅向消费者收取100元的附加费用。经调解,经销商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对销售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承诺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交钱后双卡手机变单卡。消费者刘先生在阜新某公司通过交话费赠手机的方式,得到一部某品牌手机,手机的宣传单和营业员的宣传都介绍这款手机是双卡双待的。但刘先生交完话费获得所赠手机后,打开包装发现手机机体上只有一个卡槽,并不是所谓的双卡双待。刘先生找该公司要求更换或退货,遭对方拒绝。经工商机关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退手机,返还手机款。

误把洗涤剂当雪碧喝。消费者与朋友在铁岭市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聚会,其朋友误饮该公司事先放置在房间餐桌旁用雪碧瓶装的洗涤剂。工商机关受理申诉后,立刻指派两名办案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经调解,餐饮公司补偿消费者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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